榆林高新区“雪亮工程”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2020-03-24 17:14:07      点击:

 

1.招标条件

榆林高新区雪亮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榆林高新区管委会以榆高新管发〔2020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榆林大数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榆林高新区“雪亮工程”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2.2 标段编号:E6108007418fo6u2osna001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区城区(含沙河口派出所、兴达路派出所、能源路派出所)及榆横工业园区的马扎梁派出所辖区。建设综合指挥中心、数据中心、前端感知、网络传输、视频监控联网、业务应用系统、安全保障、运维保障及其他配套系统。

2.4招标范围:包含不限于综合指挥大厅、数据中心、前端感知、网络传输、视频监控联网、业务应用系统(含总平台业务应用、公安分平台业务应用等)、安全保障、运维保障及其他配套系统等相关系统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的基本信息在“陕西建设(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3.5投标人投标须同时提供前端摄像机、核心交换机、服务器、安全边界、平台软件、LED大屏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8投标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本项目招标人只针对联合体牵头人办理一切相关业务,本项目联合体双方均应提交的网上报名申请,联合体成员个数最多不得超过2个。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参与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203240000分至20203290000分,在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yl.sxggzyjy.cn/)参与。并于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4148  30分)前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414830分,地点为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开标室7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发布。

8.其他

投标人须在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http://yl.sxggzyjy.cn/)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yl.sxggzyjy.cn/)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9.联系方式

人:榆林大数据有限公司

    址:榆林市高新区新闻大厦7

人:马超然

    话:0912-3520001

招标代理机构: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13

人:许登科、侯润泽

    话:1829192960517792050663

    箱:gczb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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