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下达13.4亿元支持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2019-11-28 20:35:13      点击:

近期,陕西省财政下达中央财政资金13.4亿元专项用于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着力解决2000年以前的老旧小区破损老化、市政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涉及全省10.99万户居民、2783栋楼、460个小区、约966.5万平米的综合改造,这不仅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对于稳增长、稳投资也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年中,中央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确定为下一阶段重要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工程,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面安排部署。为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实,省财政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促投资、稳增长、惠民生”有机结合,积极会同省住建部门认真开展调研,在全国指导意见出台之前,结合我省部分市区先行试点经验,出台了《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创新机制实行竞争性分配,通过财政补助政策引导多方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建立了政府、业主单位、居民和市场共同参与的资金筹措模式。

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集中评审结果,此次下拨的资金突出重点、鼓励试点、不撒“胡椒面",主要向工作方案成熟、能放大资金效应、项目储备充分、项目成熟度高的地区倾斜。其中,安排西安市8.56亿元,占资金总量的63.8%,鼓励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省住建等部门,指导其他各市区建立健全工作方案,明确改造标准和任务,加大项目储备力度,争取中央财政更大支持。同时,加强工作督导,确保在较短时间内将已下达资金尽快转化为实物量,切实发挥惠民生和稳增长、稳投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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